最高检驻证监会检察室“上市”一周年
制定《标准》,检驻充分应用从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检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政务信息平台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对电力相关企业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依法规范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有助于监管机构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到信用风险较大主体的监管中,实现精准靶向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
二、察室主要内容《标准》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正文部分正文分为编制依据和主要原则、上市评价指标解释、评分方法和类别、有效期和发布方式等四个方面1.编制依据和主要原则。
《标准》依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及相关政策文件编制,最高证监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最高证监一致性与可比性相结合、可操作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稳定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原则。
检驻2.评价指标解释。
评价指标分为一、察室二、三级,其中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6项、三级指标46项,并说明各级指标的含义及其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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